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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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南首济宁游客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7-672609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信息共计34条,包括本单位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信息、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在中央级、省级、市级媒体发布各类信息共计317条,其中报刊类发布51条,广播电视类发布45条,融媒体类发布109条,学习强国发布72条,新闻发布会发布1场,区级融媒体发布39条;在太白湖景区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稿件42篇,为进行文旅政策宣传、提升太白湖文旅品牌形象、促进公众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其中,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科室人员认真执行相关工作要求,全面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是积极发布动态调整信息。在信息形成或变更时及时公开,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工作。四是严格遵守政府信息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相关工作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网站,中央级、省级、市级各大媒体,举办发布会,太白湖景区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太白湖新区内文旅工作动态进行宣传、发布,主动发布和及时更新相关工作。同时,积极答复政务热线,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综合科牵头,协调各科室配合,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规范化。二是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三是做好监督指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发布,并通过面对面指导、微信交流、电话指导等形式,交流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同时在区党政办的指导下,及时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全面和深化,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和加强。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第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内容,准确把握重点,扩展政务公开内容的内容和范围,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规范。第二,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本年我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查收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信息,并按照《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承办人大评议和政协提案0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11月11日,太白湖新区召开“增进民生福祉 绘就暖心答卷”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文化惠民专场。发布会上,齐鲁晚报、济宁日报记者针对我区文化惠民情况进行提问,我局副局长谢新峰、办公室主任范秀罗进行现场解答。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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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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